为加强石油工程与地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东北石油大学)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实验室安全管理,构建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,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,有效遏制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教学科研顺利有序进行,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,结合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1、本细则适用中心所有实验室。
3、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,负责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常管理。
4、实验室依据学校规定实行分级管理。
5、中心依据院里相关规定,每周由实验室负责人对负责实验室进行自查。
6、检查内容:
a.实验室各种记录,包括实验室和实验室内仪器使用记录、危化品使用管理记录。
b.实验室相关安全注意事项。
c.危险实验和危化品实验相关指导书、操作规程、应急方案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。
d.水电气使用安全。
e.实验整洁卫生情况。
7、安全检查记录存档并有书面报告,并建立安全重点区域台帐。